各二級團委:
按照團中央統一部署和《基層團組織規范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》(中青辦發〔2019〕6號)要求,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印發了《關于依托“智慧團建”系統開展團(總)支部規范化建設“對標定級”工作的通知》,為推動各基層團組織的規范建設,現就有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開展對象
成立6個月及以上的團(總)支部。其中,團省委統一設立的退回原籍團支部、“畢業年份”字段選擇了2020年及以前的團支部不納入本次團(總)支部規范化建設“對標定級”范圍。
二、“對標定級”標準及評定方式
根據團省委發文,各團(總)支部需規范化開展“對標定級”工作,“對標定級”標準詳見附件1?!皩硕墶笨偡衷O定為100分,得分90分以上為5星級,80至89分為4星級,70至79分為3星級,60至69分為2星級,60分以下不予定級。
“對標定級”工作采取“智慧團建”系統自動判定和人工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。其中,70分由系統根據團(總)支部的數據情況自動判定,余下30分由團(總)支部結合實際自主評定。各團(總)支部“對標定級”分數將在提交評價表時自動累加總分并顯示對應的星級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團(總)支部對標自評(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8日)
12月18日前,各團(總)支部對照附件一,登錄系統完成自評定級。自評定級采取“五必評、雙確認”方式,即:評班子建設、評團員管理、評活動開展、評制度落實、評作用發揮,并由團支部負責人團員代表分別確認自評結果。
(二)直屬上級團組織復核認定(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8日)
12月28日前,各學院團委與年級團總支要分別結合本組織的直屬下級團(總)支部的述職評議情況,對照支部自評結果,在智慧團建系統中完成復核認定,系統將自動記錄復核星級。復核認定采取“三必核、三必聽”方式,即:核對“智慧團建”系統數據、核驗必要工作資料、核查自評結果真實度,聽取支部委員會述職、聽取團員青年意見、聽取同級黨組織評價。
(三)整頓整改與二次“對標定級”(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)
對標自評在60分以下的團(總)支部經直屬上級團組織復核認定后,將被列為需重點整頓的團(總)支部,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后,再次進行“對標定級”工作。
若直屬上級團組織對團(總)支部自評結果不予認可,應及時向團(總)支部反饋存在問題并予以糾正或限期整改。
對于需要重點整頓的團(總)支部,各二級團委應指導督促此類團(總)支部于1月3日前完成整頓整改和再次“對標定級”的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統籌推進工作。各學院要及時將有關安排傳達到各基層團(總)支部,并做好“對標定級”各項統籌工作。二級團委應組織相關業務負責同志和基層團干部認真學習《“智慧團建”系統團(總)支部“對標定級”功能操作指引》(附件2),掌握相關工作要求并熟悉系統的操作流程。
(二)對標抓好落實。各學院應做好督促指導工作,“對標定級”開展情況要作為團(總)支部年度述職評議內容。團(總)支部書記是此項工作直接責任人,要主動向上級委員會以及同級黨組織匯報工作進度,主動向團員青年公開自評定級的過程及結果。
(三)做好結果運用。評定為4星級及以上的團(總)支部上級團組織,具備參評團內榮譽的資格;評定為5星級的團(總)支部,具備參評省級以上團內榮譽的資格。無故未部署開展“對標定級”工作的基層團組織,不得參評團內榮譽;不予定級團支部,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參評團內榮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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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團華南師范大學委員會
2020年12月1日
附件:
附件2:“智慧團建”系統團(總)支部“對標定級”功能操作指引.pdf